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

社會勞動人進駐大豐國小 師生家長共識富教育意義 多方單位嚴格把關學生安全無虞

【記者謝如珍、李盈蒨新店報導】易服社會勞動新制相繼於萬華、坪林成功落實之後,台北地檢署於十月二十二日分派一O四位社會勞動人前往新店執行社會勞動,其中將派任二十八位社會勞動人輪流至大豐國小服務。
大豐國小校長洪有利表示,社會勞動人經過地檢署嚴格篩選,全數為輕刑犯,所犯下罪行大多類似酒醉駕車或罰金無力繳納者,其實和一般民眾無異,但為慎重起見,學校也進行另一層篩選,並指定有特殊專長者,還規定平日只可有女性到校服務,在假日才有具如水電、油漆等特殊專才者至校協助維護校園設施、環境美化等工作。
洪有利校長也指出,感謝家長會的體諒,對社會勞動人也有正確的認識,結合社會勞動人不但為學校節省校園修繕美化經費,更對孩子有正面的教育意義,提醒他們不可做錯事。
台北地檢署主任王禎郎也保證台北地檢署採取團進團出的方式,安排勞動人集體前往服務單位,台北地檢署及勞動人所服務單位則各分配一名人員,全程陪同,監督勞動人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絶對不會有安全維護上的漏洞。
此次通過檢察官審核通過的輕刑犯,由台北地檢署根據個人時間、專長與合作單位媒合,除分派至大豐國小外,還會搭配新店市公所清潔隊及德安里執行環境清潔工作,如廚餘回收、拆除小廣告、巷道清掃、水溝清疏等。王禎郎表示,日後還會陸續與其它學校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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