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地價改算通知書 隨案檢送真便利 新店地政事務所便民

【新店訊】臺北縣新店地政事務所自即日起,民眾申請分割、合併案件地價改算通知書,改採隨案件檢送申請人,以節省作業流程。
新店地政事務所主任王聖文表示,所有權人申請的土地分割、合併、共有物分割案件或政府機關直接辦理的分割案件,地政事務所依法必須將土地的前次移轉申報現值、申報地價及最近一次公告現值改算結果通知所有權人,現行作法是在案件登記完畢後十日內,以公文方式寄送。但因為許多所有權人居住地址與地籍資料所載不同,或是收到通知書後不知用途為何,且民眾自行申請的案件辦理完成後,尚須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到地所領取權狀,所以新店地所自即日起將地價改算通知書一併交由申請人或代理人領回。如果對內容有疑問,地價承辦人員會立即答覆,這個作法能精簡作業流程、減少行政成本及提升服務品質。
王主任進一步表示,如果民眾事後對地價改算結果或是有任何地價上的疑問,歡迎撥打新店地政事務所:二九一七二九六九轉分機三O一至三一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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