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看問題] 另類城市污染

被列為台北縣示範道路的新店市北新路,最近出現了一些汽車賓館、MOTEL休息的旗幟廣告,在北新路中央分隔島的電線桿上飛舞飄揚,真是讓人耳目一新,過去一向被人稱為具有濃厚文藝氣息的新店市,何時變得商業氣息如此嚴重!

一直以來,北新路分隔島都是懸掛具有公益性質的廣告旗幟,諸如新店市運動會、體育會路跑、文化中心藝文展覽等等,再怎麼差,做一些請市民注意環保等標語,對市民的身心健康也有益處。但如今卻任意懸掛一些汽車賓館、MOTEL休息的廣告,這些廣告竟然也會通過相關單位的核准字號,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北新路是外地遊客進入新店市的重要道路,試想,遊客在進入新店市後看見這些廣告,心裡會有什麼想法?諷刺的是,在廣告上方還懸掛有形象廣告的字樣,難道主其事者都被矇在鼓裡。

在一般平面或立體媒體上,行政院新聞局針對刊登一些傷風敗俗的廣告都訂有懲罰規則,因此,一般平面或立體媒體的主管單位對刊登廣告的內容也都心中具有一把尺,嚴格審核,拒絕黃色或煽情廣告。

身為新店市民的每一份子,希望主其事者對新店市北新路分隔島上的廣告進行深入瞭解並徹底調查改善。(謝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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