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

民眾投訴新店河濱自行車道有惡狗咬人

圖說:事件發生地點為新店市中央路與北二高匝道橋樑下方。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本報於月前接獲台北縣新店市民梁進修投訴,指出新店市中央路與北二高匝道橋樑下方河濱自行車專用道有多隻惡犬橫行對路人叫囂威脅,並無人管理,他特別呼籲民眾行經該地段時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據了解,梁進修今年六十二歲,今年一月三日星期六下午四點二十分左右騎乘自行車欲前往該地鄰近市場採買,於行經中央路與北二高匝道橋樑下方河濱自行車專用道時,突然有六隻惡犬竄出,他因年長反應較慢又受到驚嚇,一時閃避不及,左大腿被其中一惡犬咬傷,當時傷勢嚴重,附近亦無人可幫助,只好強忍疼痛拖行至路口攬乘計程車赴新店慈濟醫院急診,經醫師診斷需打狂犬消炎針及每日換藥至少二個月傷口才能恢復。
梁進修表示,他很擔心行經過該路段其他民眾的安全,尤其是行動較不便之老人與小孩,他曾告知當天巡邏員警事情始末,但並未得到員警關注及答案。他在事發後也投訴新店市公所並請市民代表鄒元中處理惡犬橫行之問題。
公所人員告知該地為台北縣政府高灘處所管理,市公所僅借用該地放置龍舟,因此無法協助處理。
清潔隊雖應市民代表鄒元中委請前往處理捕捉惡犬,卻無功而返,因清潔隊員被告知惡犬皆為人所飼養,不能捕捉,但又未指出狗主為何人。
高灘處方面則表示,梁進修請當地里長開具事件發生之證明文件後該處即可受理申訴,無奈事件發生當時里長並不在現場,若開此證明等於讓里長做偽證,幾經投訴無解,最後梁進修只好向台北縣議員曾正和陳情,才得到市公所清潔隊再次的協助,於日後捕獲二隻惡犬。
據本刊記者實地訪查,截至三月二日止,當地仍有二隻惡犬,行人一接近該區域即狂吠欲上前攻擊。
本事件遭民眾申訴後,本刊向市公所了解,市公所方面表示,該地的確不屬新店市轄管範圍,民眾卻因市公所借用該地置放龍舟,被狗咬即要市公所負責,令市公所感到相當無奈。
本報也問到未來若還有新店市民發生此類不幸事件,該如何處理及應變,市公所回覆:當下通知清潔隊到現場捉狗。本刊呼籲常行經該路段之民眾,請務必牢記新店市公所清潔隊捕捉野狗專線(O二)八六六六八六O五,將危害民眾安全之惡犬送至流浪狗收容中心,並隨身攜帶手機以保自身安全。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