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

坪林分區開放垂釣 研擬收費管理辦法

【坪林訊】坪林鄉實施全鄉封溪護漁多年,成效良好,去年五月至十月嘗試部分水域開放垂釣,並以申請釣魚證及限制人數方式管理,反應熱烈又不致於毀了保育多年的成果,今年五月份坪林鄉打算再次開放部分水域,並請台大城鄉所協助研擬收費方式,讓觀光生態與產業經濟發展能並行不悖。
坪林鄉從民國八十八年開始實施封溪護漁,從最初只在金瓜寮等特定區域到全鄉封溪護漁,多年來成果相當豐碩,為坪林鄉贏得水中螢火蟲原鄉的美稱,去年開放部分流域供民眾垂釣後,反應相當不錯,因此坪林鄉公所表示,今年五月將同樣比照去年的模式,讓遊客進入坪林享受釣魚樂。
為了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創造觀光收益並且讓釣客更重視生態保育,今年研擬酌收費用。坪林鄉長王潮清強調,雖說是要開放垂釣,但並非全面解禁,部份水域仍為永久封溪護魚的區域;另外嚴禁使用倒鉤或施放誘餌及以撈捕、電魚等方式捕魚,畢竟現在會有如此的豐富生態得來不易,所以請民眾務必要遵守規定,共同維護生態保育的永續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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