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坪林露營區業者央求合法化 盼市府局處莫踢皮球立專案


坪林區民現在水資源環保意識皆普及,無奈一直不能在環保
經營理念下合法發展地方休閒觀光住宿產業。(本刊資料照片)
【記者謝如珍坪林報導】坪林區位於翡翠水庫水源保護區內,長年來居民為了保護大台北地區水質水量的品質,做了許多犠牲,雪山隧道通車初期,觀光產業更是一落千丈,但隨著區民對水資源環保工作有深入認識,區內推行低碳旅遊也漸有口碑,現在當地41家露營區業者希望新北市政府各主管單位局處不要規避責任,互踢皮球,而要以協助地方產業發展的態度來協助坪林露營區業者合法化。
業者要求合法化  主管機關踢皮球
露營區業者們無奈表示,坪林區位於全國唯一以都市計畫法公告實施之水源特定區內,區民為保護大台北地區水質水量的品質盡心盡力,但並非等同於發展符合水資源環保的觀光產業權利也要被剝奪,長久以來,坪林即以露營的絶佳地點著稱,近年來業者們的環保知識提昇,愛鄉意識高漲,自我要求控管水質污染頗受肯定,也希望能進一步申請合法化,以減少非點源污染現象,但新北市政府自升格以來,不但未予以協助,反而各主管局處不時以不同標準對業者要求,令業者無所適從,也無力改善現況。
有業者提出,尚有一般民眾誤以為坪林區隸屬於台北水源特定區,則所有事務轄管皆歸屬於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區管轄,然而事實上該局只轄管與保持水質水量優良之事務相關業務,區內經營各項事業及建設等,仍應屬新北市政府主管,如觀光旅遊局、環保局及工務局等等都和露營區事業經營有關,但當業者反應「經營合法化」需求時,各局處常有長官以為業者不懂,都直接將責任推給台北水源局,然而當需做取締成績時,卻又開單處罰業者,令業者痛苦指數隨著升格而升高。
輔導同時又開單  遊客業者無適從
另有業者說,現在區內推低碳旅遊有口碑,但遊客卻無地方投宿,怎麼留得住人?觀光旅遊局雖提出要輔導地方經營露營區及民宿,卻一直未見行動整合各局處來協助業者合法化,還不定期依民宿管理辦法來開單處罰業者,造成業者及遊客困擾。
環保局表示,基本上,只要業者污水排放標準符合規定,對於經營露營區或民宿並無意見;工務局則表示,凡民國70214日前建造之房舍、符合建管規定者皆為合法;台北水源局則表示,凡屬該局轄管之區域建管問題有公告實施之法源依據,惟水源污染法中並無轄管事業分類或工商登記相關法規。
盼有心局處來整合  單一窗口解決問題
坪林區公所主祕王健驊表示,朱立倫市長有心推動市政有目共睹,各局處也很努力做好份內工作,但地方需求需要跨局處整合資源及意見,新北市政府為坪林區主管機關,希望有關心地方的局處承辦長官登高一呼,成立單一窗口,專案輔導坪林露營區及民宿業者合法化,制定一符合法源的遊戲規則,讓業者遵循,才能永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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