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小而能工作站創新服務 增加跨所人工謄本申領

【新店訊】臺北縣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自今年八月一日起增加跨所核發人工登記簿謄本服務,民眾日後只需至各鄉鎮市公所內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即可申領,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新店地政事務所王聖文主任表示,為提供民眾便利之服務,臺北縣各地政事務所積極推出各項簡政便民之服務,自九十四年起將各地政所電腦化前之各類人工登記簿進行掃描建檔、建置地政登記簿掃瞄建檔核發系統,並陸續提供跨所人工登記簿核發服務,為提供臺北縣二十九個鄉鎮市民更便利、貼心之服務,八月一日起臺北縣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增加跨所核發人工登記簿謄本服務,民眾日後只需至各鄉鎮市地政小而能工作站即可申領臺北縣轄區各地政事務所之人工登記簿謄本,無需至管轄地所申領,民眾可節省交通往返費用及時間,不僅提供民眾便利之服務,更可響應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

新店地政事務所王聖文主任更進一步表示:人工登記簿謄本之費用依照土地法第67條及79條之2規定之書狀費及閱覽費收費標準表「登記簿謄本或(節)工本費/人工影印:每張5元」計收。申請人如非本人或其代理人,申請經電腦掃瞄建檔之人工登記簿謄本,將依內政部規定隱匿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資料後,再予以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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