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農友注意出境期間 避免會籍撤銷失權益


【新店訊】新店地區農會會務股提醒農友注意長期出境相關事宜,以免喪失會籍,權益受損。
會務股表示,依據戶籍法第16條規定,凡出境2年以上國民將為戶政單位註記遷出,而依農會法第18條規定,已屬遷離農會組織區域之事實,將認定為不符農會會員身分,因此請各位農友多加注意,以免於會籍清查時喪失身分,以致權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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