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北縣推動騎乘電動機車 坪林鄉清潔隊及各村長帶頭示範


◎上德村村長梁金富試騎縣府補助之電動機車。
【記者李盈蒨坪林報導】台北縣政府鼓勵公部門騎乘電動機車以降低環境污染,目前坪林鄉公所率先示範,由環保局及民政局分別補助10輛及7輛電動機車,予清潔隊及各村長使用。
此次補助各村長之小型輕型電動機車MDT2已於日前下單訂購,並於5月12日請台灣公共工程委員會合法廠商富搌電動車公司於公所旁向村長解說性能並提供試騎,各村長均前往瞭解關心。
一般而言,電動機車較普通機車馬力小,許多村長最關心上坡及電力充足問題,廠商負責人林文啟表示,縣府所提供車款為1000瓦以下車輛,若經費預算能再提高,廠商即可配合製造下一批1000瓦以上等更高馬力電動機車,但MDT2此款機型,使用鋰電池,也有壽命長,可快速充電等優點。
清潔隊長林生德表示,由環保局補助的10輛電動機車已於今年3月購置,清潔隊員於環境巡查等公職時使用,十分方便,各村辦公室的電動機車也會於近期撥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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