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大宗蔬菜種植9月1日起受理申請

【石碇訊】為穩定國內大宗蔬菜產銷,農委會農糧署制定「99/100年期大宗蔬菜產銷輔導措施」,自9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此段期間內,有種植大宗蔬菜之農民,按旬向所轄農民團體確實辦理種植面積登記,即可納入耕鋤補助對象。
農民若至蔬菜育苗場購買大宗蔬菜菜苗,應將「農戶姓名」、「菜種數量」、「種植面積」、「地段地號」,向蔬菜育苗場辦理種植登記手續;另外,針對農民自行育苗致無法在育苗場辦理登記者,可於栽植大宗蔬菜3天內,就近選擇至石碇農會辦理。
每旬受理登記面積以甘藍200公頃、結球白菜80公頃為限。(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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