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

返鄉務農整地水土保持法規 洽詢鄉公所及農會以免觸法


【記者姜牡丹平溪報導】東勢村鄉民因農業地整地糾紛,平溪鄉鄉代李明宏接獲鄉民的陳情於六月十九日與平溪鄉農會理事長胡房及縣政府等前往實地勘查。

蔡國會表示,他是平溪鄉農會農友也是鄉民,因少小離家長期在外工作,回到故鄉定居已有十年多了,因孩子已經都長大,因此,計畫在自己的農地種些有機蔬菜,在整地的過程中,借助挖土機整地以代替人工,節省人力及時間,但是不知道使用機械整地是需要事先申請的,在不知情之下被檢舉而觸法。

他希望相關單位能宣導有關農地整頓的標準、法規等相關事宜協助重返鄉間準備務農鄉民了解,而不是等鄉民觸法時就提報,縣政府不是在鼓勵號召青年回農業嗎?但像這種現況會打擊到有心回來務農的鄉民。

鄉代表李明宏表示,平溪鄉人口嚴重外流,好不容易有年輕的一代回鄉務農,在整頓農地時,因不了解法則,一點小事就要往上呈報要受罰,再說又沒有過度開發,建議以勸導方式處理,需要補件請鄉民補件申請,不是一味的開罰,要不然這樣誰還願意回來。

台北縣農業局表示,因水土保持法,開發山坡地或山路都必須申請,取得合法時才能開挖,因蔡先生沒有申請,經警察查獲提報縣政府,其實每年縣政府與公所都有加強宣導,如民眾有要開挖山坡地或整地時,有不了解法規請至縣政府或就近公所詢問,以免觸法。

平溪鄉公所建設課表示,每年有關農地水土保持法規都有定期作宣導,如有鄉民要開挖或整地之前,不明白水土保持法規,可至鄉公所民政課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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