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農糧署調整稻穀收購措施


【坪林訊】坪林區農會告知,為維護農民收益並確保國內糧食安全,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於今年426日核定調整公糧稻穀收購措施,自100年第1期起提高每公斤稻穀收購價3元,同時將每公頃收購數量整數化,並納入收購國產糯稻穀。
詳細計畫如下:()稉稻穀每公斤26元,每公頃收購數量1期作2,000公斤、2期作1,500公斤。()輔導收購每公斤23元,每公頃收購數量1期作1,200公斤、2期作800公斤。()餘糧每公斤21.6元,每公頃收購數量1期作3,000公斤、2期作2,400公斤。()秈、糯稻穀收購價每公斤較稉稻穀各減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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