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新北市議員配合款將成歷史 文山區議員認為應有所交待

 
【記者謝如珍、謝春波新北市報導】台南市長賴清德最近為了拒絕編列無黨籍聯盟議長吳健保要求編列配合款的問題鬧得全國沸沸揚揚,新北市在未改制升格前也有編列這筆經費,改制後已經沒有編列,行政院長吳敦義也數度表示力挺賴清德;針對市議員配合款的問題,本刊專訪文山區五位市議員的看法,各人分別發表他們的真知灼見。 
市議員陳永福贊成不編列這筆議員配合款,但希望市長朱立倫要把如何善後的問題說個清楚,作個交待;劉哲彰認為有配合款好處大於壞處,不要把配合款污名化;金中玉表示是否編列沒有好與壞之差別,如果不編市長必需負起承擔議員的責任,陳儀君反對編列;許正鴻各有好與壞的差別。
據陳永福表示,議員配合款是從當年的台北縣長尤清時代開始編列,一直到周鍚瑋執政結束,每年每位議員都編列有一筆配合款,作為補助民間社團及地方建設小型工程的款項,議員因為手中擁有這筆配合款,成為他們作人情或綁椿的籌碼,但也每年造成議員們的困擾,因為有許多社團或里長都會重複地向他們要求,給了這位沒有給另外一位,反而讓議員們左右為難。
      編議員配合款  對偏遠區不公
陳永福指出,台南市長賴清德認為編列議員建議款會造成對偏遠地區地方建設的不公,這也是事實,比如文山區有5位市議員就有5筆配合款,但瑞芳區只有1位市議員卻只有1筆配合款,如碰到地方大型建設需款時,就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對平均整個新北市的地方建設的確會有很大的影響。陳永福說,過去的議員配合款對比較偏遠的山區的確是很有效,只要議員同意配合款補助,偏遠山區的建設很快就可以獲得解決。
陳永福贊成新北市不編列議員配合款,由市政府統籌運用,但市長必需將過去依循補助地方人民團體及社團經費的問題,向社會各界說清楚,作個交待,不要碰到有人質問時就規避不去面對或答覆,否則將來會延伸出社會問題。
      社團補助經費  必需要有交待
比如說,有些比較富裕的社團或人民團體,他們選舉產生的領導人對經費比較不虞缺少,可以要求他們的領導人負責籌募,但比較窮鄉僻壤的地區社團或人民團體,他們是被硬推出來擔任領導人,本身並無任何經費,過去都必需依靠政府補助,這些社團今後要如何善後及補助,市長不能以沉默就打發過去,必需要對他們有個交待。
新北市議會本週將開始進行市政總質詢,陳永福表示他將會針對此問題向朱市長提出質詢。
      三分之二社團  面臨倒閉邊緣
金中玉認為有沒有配合款有好也有壞,時代在變,既然沒有編列,大家就要接受事實,只是有許多社團撐不下去,如果沒有編,市長就要承擔以後如何輔導社團的責任。
劉哲彰贊成應該要編,他認為可以分擔市政府的責任,何況目前鄉鎮市民代表會已經廢除,鄉鎮市公所也沒有社團補助經費,如果議員配合款取消,恐怕至少會有三分之二的社團會倒閉;劉哲彰希望不要把配合款污名化,要看它的長期效益。劉哲彰表示議會目前正在審議預算,有關配合款問題,在三月底前應該會有結論。
許正鴻議員認為配合款各有好壞,好的方面可以讓議員替市政府分擔責任,壞的方面市長的責任加重,以前縣政府可以直接撥到社團,以後社團要提報計畫方案由市府各局處審核,考驗市府團隊的智慧。
陳儀君議員則於就任宣誓當天即全力反對編列配合款,她認為議員只要全心全力負責監督市政工作的推動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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