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新北交通局便民新政 停車未滿30分鐘免費


【文山訊】民眾行車時常常有短暫休息、如廁,車輛充電及加水等臨停需求,即日起新北市交通局於轄管之「公辦公營」停車場實施「停車未滿30分鐘免費」之措施,希望達到改善交通、減少廢氣排放及便利民眾之成效,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由市府轄管之「公辦公營」停車場55處已自71日起全面實施此項「享停、樂停」的貼心措施,而市府委託民間業者經營管理之停車場亦有58處配合實施,雖尚有部分停車場礙於契約限制無法即時實施,但未來一定會擴大辦理,預計104年約215處由市府轄管之公有路外停車場將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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