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如珍專題報導】新北市議會於100年12月28日三讀通過新北市政府101年度公務預算將集權於市府各局處辦理,自今年起,轄內不論都會或偏鄉區域,舉凡道路舖設、水利清淤、公園維護及報紙採購等業務都不再委託區公所負責,有偏鄉公務人員擔心,市府業務繁多,許多小工程又有即時性,若未來區公所需被動等待中央統一發包處理,恐怕無法即時處理地方需求,特別是新北市偏鄉居民生活痛苦指數將升高。
去年為新北市初升格的試行運轉年,各級政府單位、民意代表及居民都在磨合適應,但許多偏鄉民眾紛紛向本刊反應—「升格了沒有比較好,反而更退步」。究其原因即在於一些小型工程如道路修繕或硬體設備維護等等,礙於要回歸市府採購發包,許多項目都無法即時處理,讓居民生活十分不便利;還有市府人員單以經濟效益評估工程可行性,而造成偏鄉因人口數稀少,一些重要的地方建設在全市的規模考量下,永遠無法優先執行或則直接被否決。但此情形在市府撥款委託區公所執行部分地方業務後,有獲得改善。
然而去年年底,新北市議會決議將101年度公務預算集權於新北市府,因此自101年度起,如各區里鄰長報紙費交由民政局,雨水下水道及水利溝渠清淤等排水維護及環境整理相關費用由水利局,公園、綠地、廣場及道路綠美化則歸農業局,道路橋樑、路燈維護、路面養護改善等工程交由工務局統一發包。
新北市議員陳永福表示,他對此案並無意見,但議會做出此決定乃是因為發現有少數區長因有經費運用而濫權、進而發生流弊,並且無視議員質詢,為了防止此效應擴大,才會決議將區長現所掌控的預算權回歸市府,也保障市民的權益,但未來地方上民眾有任何需要,議員們一定會負責監督及提案。
新北市議員劉哲彰則表示,此議案在執行上需再明定細節,讓民眾安心,農曆年後他將在召開臨時會時提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