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訊】由於102年1月起新申領老農津貼者受「排富條款」影響,年滿65歲欲申請之農友,務必事先至國稅局申請財產證明,確認是否具有請領資格。
保險部表示,最近一年度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50萬元者,並且所有土地及房屋扣除農業用地、農舍,或無農舍者個人所有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該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土地公告現值最多可扣除400萬元)部分價值後,合計未超過500萬元者,才符合請領資格,請農友多加留意。(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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