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大豐社福館變相使用 新店老人會有苦難申

日前市議員陳永福要求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背對者)說明大豐社福館違法使用
問題,但其實突顯新店老人會近年無場地可用問題。左為新店老人會祕書廖常譽。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日前新北市議員陳永福針對新店區大豐社福館使用違法問題,要求新北市府相關局處人員現場會戡說明,會戡結果市府針對違法使用部分將依法變更補救,但此事件其實突顯新店地區老人權益遭忽視、無活動場地使用之窘境。
新店老人會祕書廖常譽表示,協會成立於民國72年,是北部最早開始關懷高齡者的民間團體之一,包括立法委員羅明才的祖父羅慶堂等多位地方士紳都擔任過理事長,以老人關懷老人、協助政府執行照護老人政策的方式運作,全盛時期會員多達3千人以上,自主社團活動開設16種課程,如歌唱、國樂、書法、槌球班等等。
但現在會員已流失一半以上,社團活動也因無場地辦理而停擺。廖常譽說,目前的窘境歸罪於民國99年老人會館被拆除,當時台北縣政府水利局為整治碧潭河岸,無預警強行拆除位於行水區的新店老人會館,原本會館內的物品暫移鄰近市場及大豐社福館,後來水利局有允諾協調五峰國中舊校長宿舍供補償使用,但卻因無經費修繕而作罷。
廖常譽說,其實大豐社福館原本即為由新店老人會所爭取專屬老人的活動場地,民國81年時以建造老人活動中心的目的,後來並爭取到台灣省政府、台北縣政府補助經費3千萬,但92年落成時卻被新店市公所改變使用用途,當時因為老人們有碧潭旁的會館可以使用,所以對於落成後僅分到一小辦公室並無異議,而日前竟連允諾老人會安置物品的房間都被新北市政府收回做障具展示空間,還好市議員劉哲彰義務提供倉庫空間才得以解決。
一名老人會志工表示,現在大豐社福館雖然由新北市作為松年大學教室使用,名義上也是做老人福利,但政府所辦的課程無法實際貼近他們的需要,並且有時間及人數限制,老人們要分散各處,不能凝聚感情,也不能隨性招聚同好一起利用空暇場地活動,連要借場地都沒有地方可以借,真的很無奈。
一名老人會成員說,早期活動會館是老人會合法產業,由許秀富議員購買,雖然後來水利法修改需要搬遷,但政府也應該給個交待,雖然這是台北縣政府時期的工作,新北市政府現在必需概括承受來解決。
廖常譽則表示,也曾至外地觀摩,不論關西、羅東等地,政府都設立老人文康中心供老人會使用,桃園的老人文康中心還由朱立倫市長題字,為何新店老人會需要面對如此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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