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都計改以區段徵收 陳永福召開公聽會怒批市府與民爭利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新店區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都市計畫開發方案,前台北縣政府決議採獎勵民間投資方案進行,新北市升格後,市政府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引起地主們的不滿,透過市議員陳永福於313日在新店舉辦公聽會,呼籲新北市府重視市民權益,不要讓大埔事件在新北市重演。
據指出,中央新村北側佔地約40公頃,目前大部份為農業區,政府原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但因區段徵收政府財務負擔過高,經縣府召集內政部、縣府相關單位及陳永福等人召開會議,決議以獎勵民間投資方案辦理。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多次陳情,希望能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並且成立該重劃區自辦市地重劃籌備處。
但因新北市升格後,市政府相中這塊土地,竟推翻以前決議,改以區段徵收方案進行,並將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細部計畫審議,於民國102年辦理區段徵收;因而引起地主們的不滿,要求市政府不要硬幹,以免大埔事件在新店重演。
避免大埔事件重演  呼籲市府不要硬幹
陳永福表示,從93年起,台北縣新店市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土地所有權人多次陳情希望能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94年縣府發文至市地重劃籌備會,表示已提報內政部。95年內政部發文新北縣政府城鄉局表示依處理原則第貳點規定辦理。98年縣府李副市長邀請內政部營建署、縣政府相關單位及本席召開會議,決議為區段徵收政府財務負擔過高,故朝引入民間活力、鼓勵私人或團體進行,以分攤整體開發之風險。
陳永福說,前幾年的縣府公文書都載明此案改為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為何朱立倫市長上任後,擅自片面推翻公文書決議,表示「無法提出具體無法辦理區段徵收之理由,故開發方式仍維持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理由為何?有與民爭利之嫌。

除非地方政府認為窒礙難行 城鄉局長張璠強調區段徵收


【新北市訊】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長張璠表示,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預計將於今年六月底前完成細部計畫審議,區段徵收開發也將在民國102年開辦,以加速地方開發期望,促進地方繁榮。
張局長是於313日應新北市議員陳永福邀請,參加在新店區舉辦的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公聽會,他表示此一地區現況為農業區,已多次將民眾的建議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討論,後續將加速辦理都市計畫審議程序。
據城鄉局計畫審議科科長海治平指出,「新店央北整體開發地區」在民國88617日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將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主要計畫並規定原則採取「區段徵收」的方式辦理開發,需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劃設不低於該地區總面積1/10的公園和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新北市政府在9311月辦理「新店央北細部計畫」的公開展覽作業,並自94124將其提送原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對於地方民眾提出改採「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的建議,新北市在941214函請內政部說明,但因現況是農業區,並非人口稠密地區,因此內政部在9512的函覆,是依規定仍應以「區段徵收」辦理,除非地方政府認為「區段徵收」不可行,才能另外專案處理。
張璠局長說,地政單位一直以來提供給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的資料,都是「區段徵收」可行,且現況並無許多房屋或地上建築物,使新北市政府無法提出具體不能辦理「區段徵收」的理由,同時,考量到與央北相毗鄰的十四張地區土地開發方式,要有一致性的處理原則,並在95315就函復地方重劃籌備會以「區段徵收」來處理的原則,並沒有改變。

新北市櫻花季在石碇 二格公園登山賞櫻趣


來自三重的周小姐一早排隊等候接駁車,到二格公園賞櫻去。

櫻花季開幕式時舉辦的「點櫻活動,小朋友開心留下指印。
【記者蕭惠月石碇報導】101新北市櫻花季將於317日結束,自2月活動開始後,超過萬名民眾已相偕至石碇區賞櫻,沿途美景讓人心曠神怡,鼓勵尚未前往的民眾捉住櫻花季的尾巴,一遊石碇。
今年新北市規劃二格公園至二格山登山步道為賞櫻健行路線,行程約2.5公里,出發處安排有「新北市自然生態保育團隊」導覽志工沿途解說,健行路線二側均為粉紅色的山野櫻,花瓣為五辦,成吊鐘型下垂,隨風搖曳,甚是美麗。
2月石碇櫻花季活動開幕時,當天參加民眾就估計有四、五千名,大家紛紛體驗櫻花步道之美。活動現場有在地書畫家吳正富主持的「點櫻活動」,無論大、小朋友都用手指沾染顏料,在畫布上隨興點畫出各式各樣的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