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區公所表示,今年度重陽敬老禮金發放仍與去年一樣,凡設籍新北市且至重陽節當月(國曆10月)年滿65歲以上,並持續設籍至重陽節當日已滿1個月,亦即在102年9月13日前,則給予重陽敬老禮金。
無法於9月28日當天領取者,請於上班日至公所洽里幹事領取,領取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領取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若委託他人代領,請攜帶受領人和代領人的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洽詢電話(02)2665-7251分機244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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