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官民共商實施計畫 台北水源特定區公私有地徵收確定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總規模約6億4千多萬元、攸關台北水源特定區內居民權益的「台北水源特定區公私有地處理實施(第一階段)計畫」,已於上(9)月底由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送交水利署轉陳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因土地使用受限,台北水源區居民多年來要求政府辦理土地收購補償。今年3月行政院經建會指示,先請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研議徵收水庫周邊50公尺保護帶私有地,由於該局表示無徵收計畫,遂由台北水源局進行價購意願調查,估計土地價購經費,對於未同意價購地區研擬水源保育措施,並不得再提出申請價購之需求。水源局已於9月10日邀請台北縣水源政策與居民權益維護促進會(水權會)及四鄉一市相關單位代表約30名,召開會議商討第一階段公私有地處理實施計畫。該計畫分為二期,第一期先行收購翡翠水庫50公尺保護區私有地(約27公頃)及補償收回公有出租造林地(約4公頃);第二期辦理水庫保護區外之公有出租造林地(約504公頃)。

第一期收購計畫定於1年內執行完畢,與會者皆無異議;惟第二期計畫處理土地面積約為第一期16倍,考量執行人力,原計畫分3年收購,但多位與會者建議縮短收購期程,因此水源局表示,將竭力協調執行單位提高年作業量,現已修正縮短期程至2年。

石碇鄉代表會主席高一男念茲在茲都是石碇鄉親的福祉。
青潭水質水量回饋金運用小組召集人葉榮華力促加速土地收購作業。

水源局長謝政道主持會議,感謝與會人士提供意見,促成收購計畫之訂定。
烏來鄉祕書周守信是森林保育專家,分享鄉內現行保護水質水量做法。
水權會理事長王柏勝盼縮短第二期土地收購期程。
雙溪鄉代表會主席林維齊為鄉親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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