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9日 星期一
推動精緻農業跟不上農民高齡化 平溪老農陳情盼准用小型機械務農
【記者謝如珍平溪報導】隨著社會產業結構變化,務農人口逐年下降並趨向高齡化,政府在推動農業許多法令政策卻跟不上耕作人及型態的變化,平溪鄉以東勢村長謝明田為首的一群農友日前陳情台北縣政府及中央民代,希望政府將協助耕作的小型挖土機合法化,讓老農們可繼續為台灣農業精緻化盡心力。
今年2月21日,身兼平溪鄉農會理事的東勢村長謝明田聯合鄉內關心種植山藥老農生計的人士,發函向台北縣政府、行政院農委會及立法委員李慶華陳情准用小型機械務農,一個多月過去了,訴求尚未受到重視,但農民的生計能等嗎?
平溪鄉自煤礦業没落後,居民開始以農為生,因市場競爭力不足由茶業轉型,近年來在研究培育鄉內野生原生種之山藥有亮眼的成績,惟種植高品質山藥需採用鬆土深耕法,即鬆土後需挖掘深度達約90公分之股溝來培養山藥種苗。
鬆土深耕工作以人力挖掘在體力上本就難以負荷,再加上農村人口老化,好不容易突破了種出高品質原生種山藥技術,老農們在施行耕作上不得不使用小型挖土機深耕、翻土,卻造成有公務人員不經深入了解,即誤認老農為濫墾山坡地,並逕行查報。
讓農友們氣不過的是,國家納稅人所供養的公務人員態度傲慢,雖經農友說明其耕作方法,仍執意以不實罪名舉發,並請被舉發人自行向主管機關解釋,導致民怨四起,因此鄉內推派東勢村長謝明田及望古村長林寶玫代表為此事奔走,希望相關主管機關可以准予平溪鄉山藥農戶為耕種需要以小型挖土機深耕。
陳情書中指出,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4條明文規定:實施農業經營所需之開挖植穴、中耕除草等作業,為農業經營所必需,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平溪農友以4.5T以下之小型挖土機鬆土、挖掘每股深約90公分之深耕栽培方式,應符合規定,惟欠缺明文函示,讓農民們施行耕作時擔驚受怕,沒有保障,深怕執法公務人員隨時出現「依法行政」。
據指出,農業工作不能等,地方農民殷切仰仗主管機關儘快還他們一個公道,讓他們安心無虞的務農,畢竟這還攸關許多農民的家庭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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