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 星期四

水源局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 每周五上午在坪林鄉公所辦理

【坪林訊】為了方便台北水源特定區民眾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水源局採取定期定點方式收件,每週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二時,在坪林鄉公所一樓派專人設櫃為民眾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加強及延伸為民服務據點,將與民眾習習相關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採定期定點方式下鄉解說收件,讓民眾了解該業務申辦流程,並減少民眾舟車勞頓情形。服務項目包括:申請流程及應備書件解說、申請輔導、現場收件。
民眾只要備齊申請書及地籍圖謄本經現場穿著水源局為民服務背心的專人收件後,由水源局服務人員攜回查對核發,於三個工作天內以郵寄方式寄送申請人,水源局免收取郵資及證明書核發費用。
非周五上午的其他時間,得由坪林鄉公所代為收件,俟水源局下鄉服務時一併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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