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推動水源保育與回饋政策 台北水管局辦中央座談會

【文山訊】繼10月底辦理地方座談會,經濟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於11月14日在新店舉辦「水源保育與回饋政策研擬及策進」中央座談會,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新北市祕書長陳伸賢、水利署副署長田巧玲、水源區地方代表等及學者專家皆應邀出席,立法委員羅明才當天委由辦公室主任繆維蕙出席。
台北水管局指出,此次會議係延續地方座談會,將之前地方人士所提出建議及討論事項彙整,一齊反映給中央單位,期為地方發聲,將來研擬水源保育及回饋政策時能照顧到居民需求。
會議當天安排二議題,一為台北水源特定區願景,一為推動徵收水源特定費之法理基礎及運用機制;水權會榮譽理事長王柏勝首先發出不平之鳴,他表示,特定區居民歴年來不但未享到憲法明訂國民之平等及生存、工作、財產保障權,補償受損權益的水源回饋費還被挪用至國家本應支出的「保育」費用,實在不公平,呼籲未來應基於「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的原則來制定政策及制度。
環境工程教授歐陽嶠暉表示,大台北市民需要建立「自來水係借用台北水源區土地所收集且無可替代」之觀念,才能同理水源區民的訴求,並且共同「永續管理」該地水資源。
政務委員楊秋興則指出,他來自高雄,對台北地區水質優良印象深刻,但此為翡翠水庫集水區居民生活權利受限之結果,故相對的補償或回饋是必需的。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提出,台北水源區受自來水法及都市計畫法雙重限制,與其他水源區受限程度不同,應有不同程度的補償,並明定保育回饋之比例。
新北市陳伸賢秘書長十分認同依受限程度提出不同的補償方案,但他表示,保育與回饋比例因全國各地條件與環境不同,必需因地制宜實施,且需儘快研擬啟動執行方案。
當天出席的地方代表則反應如提高附徵水源特定區費、回饋費預算將來可以經過水利署而非經過新北市議會、房屋是否能增建、減少台北自來水事業處代徵費用、要求翡翠水庫應回饋等事項。
陳祕書長也針對地方建議「為免回饋金送議會時受政治干預,應考量不納入市府預算,改由中央辦理,讓回饋金得以更有效率運用」部份,可送水利署詳細評估。台北水源局長陳肇成則應允將本次會議討論結果綜整研析後爭取至全國水利會議發聲,讓水源保育法理基礎運用機制更為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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