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百般無奈 ~ 保障大眾行的權利 民眾誤解警方包庇廠商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10月14日有媒體據華城社區居民報料,指稱新店警方替砂石車開路通行,造成社區道路遭重車壓毀。新店分局已立即澄清:事實是該道路為公眾通行之道路,而非社區專屬,北縣工務局已限期社區自行拆除所設管制哨,保全警衛亦無權利以柵欄阻止公眾車輛出入,警方執行公務是為保障公眾行的權利。

新店分局指出,9月16日北縣工務局已至新店市華城一路18號,與大台北華城華城特區管理委員會辦理會勘,經確認該社區道路為「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5條道路用地」,即限作公眾通行之道路,華城社區自行設置之秀崗管制哨所是為路障,工務局當場限期社區管委會於今年11月16日前自行拆除。

為維護公眾通行權益,新店警方遂指派員警前往該社區之管制哨疏導交通及維持秩序,避免社區保全警衛自行將柵欄放下,任意攔阻公眾車輛使用該道路,不料反被社區居民誣告包庇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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