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起,新加入的老農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則不能領取老農津貼:(一)申請人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50萬元以上;(二)申請人之其它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以上。
土地按公告現值計算、房屋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例如:彰化縣埤頭鄉農會附近3層半透天厝90坪,約388萬元;臺中市大里區中興大學附近3層透天厝78坪,約339萬元。若無農舍,其本人所有實際居住的唯一房屋超過400萬元者,扣除400萬元後,併農地以外土地價值合計達500萬元以上,才受排富影響。
詳細說明見下表,如有疑問請洽(02)449-9595。(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