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是市政府外派的一級單位
【本刊主筆謝春波、何其慧專訪】新北市自去年12月25日改制後,各區公所組織編制大幅縮編,大區如淡水區公所目前只剩下5課4室,區公所預算及區長職權也跟著縮水,由於新成立的市議會要等到今年3月1日正式開議審查市政府新年度預算後才能動用,因此,各地區包括政府及老百姓都不能確定政府的施政方針,尤其是區公所與區長的定位目前仍然妾身未明。
區長權責不確
權限無法伸展
本刊記者特地走訪淡水區長蔡葉偉,他指出,目前新北市各區長因為權責及權限尙未明確釐清,導致市政府及區公所之間有許多事項無法順利執行;蔡區長說: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與台北市不同之處在於,台北市改制後各區公所留下來的課室大都是過去承辦民政方面有關的業務。因此,各區公所等於是隸屬在市府民政局之下的二級單位,而新北市因為人口比台北市多1/3,面積也比台北市大8倍,台北市的土地面積約272平方公里,新北市的土地面積則約2053平方公里。
在如此差距甚大的情況下,新北市的許多業務:諸如地方建設必需委由區公所工務課承辦,農業及環保等委由區公所經建課承辦,否則市政府的人力將無法承擔及到達偏遠地區就近服務。又如,台北市政府設有市場管理處綜理各區市場管理事宜,而目前的新北市政府並未設有市場管理處,仍然委由各區公所經建課掌理,區公所形同等於是市政府的外派單位,隸屬於市政府之下的一級單位,而不是隸屬在市府民政局之下的二級單位。
社團補助經費
申請單位複雜
改制後區公所的預算突然大幅縮水,補助民間社團的經費也全部改由市政府統籌運用,過去的鄉鎮市長就有權直接核撥補助款,目前的狀況仍不明朗,諸如體育會舉辦單項活動必需向市府教育局體育處申請,里辦公處舉辦活動向民政局申請,其他社團相關活動則向社會局申請,造成各地方社團申請補助單位無所適從,而申請單位是否由各區公所轉交,或是由地方社團自已直接向市府申請,也是一個疑問。甚至要向那個單位申請,地方社團也都是一頭霧煞煞。
以前,民間社團申請經費補助,只要鄉鎮市長核定就可,今後申請補助必需向市政府申請,而且申請補助單位不同,社團過去很快就可以拿到補助款,今後則必需經過重重關卡,手續繁複還拿不到錢,就會怪罪區公所,這種現象讓區長難為。就好像以前只要鄉鎮市公所可以解快的問題,新的遊戲規則今後要由市政府才能處理,而老百姓只要求做好,並不知道承辦單位已經改朝換代,對區公所就有諸多不諒解,認為是區公所在刃難。
都是服務百姓
必需調適磨合
以各地區的農會來說,目前正值補助農民生產資材,農葯,肥料及種苗發放時期,過去農會只要向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鄉鎮市公所每年都會配合農會按照時效立即發放,目前因為新政府預算尚未通過,各地農會只好告訴農民先行購買目前急需使用的資材或農葯及種苗,俟3月新的市議會開議通過預算後再增購或補購,到了明年以後就會恢復正常。
改制後的區長職權雖然縮小,但區公所仍然是政府的一個單位,淡水區長蔡葉偉表示服務市民的方式,他目前調適的還不錯,他會儘量貼近市民,協助市民跟市政府磨合期,他仍然積極勤走基層,了解百姓的心聲,許多百姓的權益及心態仍然必需要有一段時間的調適及磨合,蔡區長表示會儘量了解後向上級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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