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7日 星期六

日據會社或組合名義 土地公告期已屆期滿 石碇深坑權利人速辦登記

【北縣訊】新店地政事務所清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土地,依規定公告至上週一(十月二十六日)止。凡為該土地之股東或組合員之繼承人,請於九十九年七月廿六日前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向該所申請更正登記;屆期無人申請者,將由臺北縣政府代為標售處理。
新店地政事務所主任王聖文表示,該所今年七月依地籍清理時程清查公告之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土地共有七筆。其中「林本源維記興業株式會社」一筆,位於深坑鄉升高坑段升高坑小段。另有「石碇信用組合」登記坐落於石碇鄉小格頭段雷公坡小段六筆土地。依地籍清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會社或組合之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應於申請登記期間提出股權或出資比例證明,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登記。
新店地政事務所呼籲會社股東或組合員儘速備齊「株主台帳」、「株券」或「組合員名冊」、「股權證明」等文件申請更正為權利人分別共有,以利日後的處分管理。
王主任進一步表示,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之文件,皆屬久年舊物,蒐集甚難,建議各股東〈組合員〉或其繼承人應儘可能尋覓其他相關權利人,大家協力整合相關證明文件,以利登記機關審認。如對應附文件及相關規定尚有疑義,歡迎洽新店地政事務所登記課詢問,二九一七二九六九轉一一四,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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