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進行評審,敦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文山分場、新北市農會文山茶推廣中心派員協助評審(評審標準依文山分場評定標準辦理)。擬訂於5月12日上午9時至12時發還茶葉,逾期本會不負保管之責任。頒獎日暫定6月下旬搭配竹筍節系列活動辦理。
平溪區農會提醒:本次比賽茶配合「102年度田間茶菁(乾)農藥殘留抽檢」,即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市政府會同抽檢茶農所交之茶樣;茶樣檢驗結果,殘留量如違反農藥使用管理辦法或食品衛生管理法等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查處,不得有任何異議,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
經評審委員評定不合格者(即品質未達比賽標準,評定等外者),依市政府規定,不予包裝罐及包裝盒,以確立平溪區比賽茶之商譽及公信力。(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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