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老人健康補助金 坪林公所籲領取


【坪林訊】坪林區公所提醒民眾,未於31日前往坪林區公所領取「老人健康補助金」的民眾,即日起至430日止,可向里幹事領取或洽里幹事送達。
新北市政府為能讓老人更自主、靈活運用,於今年起辦理「老人健康補助金」,凡年滿65歲、設籍於新北市滿1年以上的長者均受補助。受領人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委託他人帶領者,請攜帶受領人及帶領人之身分證與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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