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

曾正和圖利案 法院判決無罪

【本刊訊】縣議員曾正和於擔任新店市長期間,因新店市中興路拓寬徵收土地案,被法院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5月31日判決無罪,還他清白。
縣議員曾正和於民國89年間擔任新店市長時,因中興路徵收土地問題,經台北地方法院起訴,並求刑9年,經法官明察秋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已經判決無罪,還他清白。
曾正和表示,他為人一向清廉,卸下兩任市長後又當選台北縣議員,選民有目共睹,他將本著服務的精神繼續參選下屆新北市議員。
據指出,曾正和參加國民黨黨內提名登記,他的民調不錯,圖利案獲判無罪後,很有希望獲得國民黨提名競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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