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立意甚佳、誠意不足?!台北水管局舉辦地方座談 研擬水源保育與回饋政策

市議員陳永福(右立)向台北水源局長(左立)爭取時間反映地方心聲。
臺北水源特定區專戶運用小組委員張銘義表達水源區民無奈現狀。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針對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與回饋政策進行檢討,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於1031日上午在新店區舉辦地方座談會,此政策攸關坪林、石碇、烏來、新店及雙溪區中轄屬該局區內之居民權益,會中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議題說明,與會地方人士則砲聲隆隆,表達滿腹委屈,臺北水源局表示,會將意見於中央座談會時反映給中央主管機關參考。

陳永福抨單向宣導 爭時反應在地心聲

座談會議召開前,新北市議員陳永福率先針對議程表提出質疑,他表示,議程安排專家學者講論,卻無足夠時間留給地方居民反應心聲,並且當天受邀參與之人士多為學者專家,僅有少數地方人士,許多關心此議題的鄉親根本不知道有此說明會,是否僅是單向政策宣導,而非有誠意雙向溝通?要求更改議程,並呼籲在場相關主管單位需多傾聽地方意見,不要閉門造車,漠視當地居民的權益。
臺北水管局局長陳肇成表示,非常了解特定區居民的不便與痛苦,所以辦理座談會廣徵民意,供中央主管機關參考,在陳永福議員要求之下,也樂於調整在每議題發表後開放15分鐘讓與會的地方人士表達意見。

建立理想生態水源國 重建集水區居民生活

烏來在地人、臺北水源特定區專戶運用小組委員張銘義表示,臺北水源區居民為了大台北供水,居住無品質、生活沒空間、土地受限制、就業沒機會、欲哭卻無淚,這樣的限制及強迫犧牲實在缺少社會的公平、合理及正義原則,他以瑞士為例,提出打造一生態平衡的「水源國」願景,希望政府以總量管制的方式來管理區內的建物、居民及遊客,創造以水資源保育為產業,如有機農業、生態旅遊等,回饋金則可做為開發資金。
淡江大學水環系教授、前翡翠水庫管理局長康世芳則以日本水源區為師,提出「積極管理取代僵化管制」的概念,協助集水區內居民生活重建,讓年青世代可以回到集水區安居樂業,目前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及臺北水管局仍以限制為主,但未來政府和居民要是伙伴合作關係,再加上其實依憲法規定,人民有生存權與財產權,不能要求任何人犧牲小我、成全大我,因此水源區居民土地財產權受限應是補償而非回饋,水資源受益者應該有責任分擔補償,自來水水費要反映「使用者付費」的事實。

回饋金無實質回饋 居民生計無人關心

陳永福議員說,現行水源回饋金是政府最大的騙局,大部分都轉用於公部門原該支付的項目,如水土保持、綠美化等等,民眾無法拿到實質的回饋;且現在區內居民面臨到的問題就是子孫人口自然增長時,房子不能增加或擴建,在地產業也被限制發展,讓在地人無法在地就業、養家活口。
水源政策與居民權益維護促進會常務理事黃萬益說,時代在改變,環境及人的需求也在改變,但政府的治理卻沒有與時俱進,不但沒有針對都市計畫做通盤檢討,當居民反映在地問題時,除了遭到否定還會被冠上為爭取個人利益的大帽子,有鄉親們反映,寧願不要回饋金,換取一般民眾享有的居住自由與地方發展權利。
水權會理事長陳金山也說,「都市人要喝水,特定區居民也要生活!」翡翠水庫的水質水量是全國第一,居民全力配合水資源保育成績有目共睹,污水處理也有成效,就應適度放寬地方開發限制,水源區傳統產業以茶為生,發展生態旅遊也行之有年,如烏來的溫泉及坪林的露營,現在不能開發、不能開墾,請問要居民吃什麼謀生?
台北大學法律教授郭玲惠從法律實務面切入,建議重新檢討自來水法第12條之2,以實際用水量加徵4%金額,每年為土地受限居民增加2億餘元的補償基金。地方人士則在現場提出請求,希望郭教授等熟知法律的專家可以幫助水源區居民,於法有據向政府爭權益。
此次座談會中,台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長劉銘龍缺席,但單位有派員表達該局為市級行政單位,權限不大;自來水公司則無針對地方人士所提議題做具體回答。

水權會理事長陳金山認為,居民全力配合水資源保育,
成效有目共睹,應適度放寬地方開發限制。
水源政策與居民權益維護促進會常務理事黃萬益表示,政府的治理應與
時俱進,除針對都市計畫做通盤檢討外,也要正視在地居民反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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